燃气管理目的:为加强本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燃气管理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 政区域内的燃气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燃气的供应和使用、用气设备的管理、燃气改造工程、北京燃气改管等活动。天然气长输管线设施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燃气管理部门: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是本市燃气行 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燃气管理工作。区县燃气行 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 安消防,工商,环境保护,交通等行 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燃气管理原则:本市燃气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规划,协调发展,保障供应,节能高效的原则。
燃气管理研发:本市鼓励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环保,节能的先进技术应用。本市各级人民 政 府,燃气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的燃气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
时间:6月3日 来源:北京燃气服务中心ranqi.service86.com 发布:GAS38 170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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